研究生培养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研办通知 > 正文

关于兰州财经大学招聘博士研究生宣讲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4 15:13:0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各位博士研究生:

兰州财经大学将在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东荣大厦举办招聘博士研究生宣讲会,拟招聘经济学和管理学博士,欢迎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感兴趣的博士研究生参加。

 

主办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会议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10:30

会议地点:东荣大厦306室

 

单位简介:

2017年度引进博士研究生条件及待遇

 

一、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

(三)学校全职引进的博士必须符合甘肃省人事主管部门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往届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在校服务期不少于8年。

二、引进待遇

(一)工资津贴。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二)一次性补助。根据急需紧缺程度,提供一次性补助10-30万元。

(三)优秀博士奖励。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NATURE》、《SCIENCE》上发表论文的,引进时在相应学科专业类别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增加补助每篇6万元;以第一作者在《财贸经济》、《金融研究》、《统计研究》、《会计研究》、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论文的,引进时在相应学科专业类别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增加补助每篇2万元。

(四)租房补贴。未享受学校提供的政策性住房的,从进校工作之日起按1500元的标准逐月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最长期限为5年。期间学校提供住房,次月起不再发放租房补贴。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租房补贴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合并计发。

(五)享受内聘副教授待遇。

(六)配偶。配偶在兰外或无工作,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或公招规定的,学校协助办理随调或公招手续;否则,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三、联系方式

兰州财经大学人事处E-mail:renshi@lzufe.edu.cn

联系人:倪鼎文  王  飞

电话:0931-5252026,13609335001

有意来校应聘的博士,可随时联系我们商定来校实地考察或参加考核事宜,我们将选派相关专业人员陪同您全面了解学校的发展建设情况,详细向您介绍来校后的工作平台和发展前景。

我们诚挚地期待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