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减化学生办理延期住宿手续,针对延期毕业且仍需在校居住的研究生床位申报方式做出如下调整,即“在学生公寓有床位的研究生,如果无需在学校住宿,需要按照研究生退寝规定办理退寝手续,时间为每学期第一、第二及最后两周,期间未办理退寝手续者将视为保留床位,并继续收取住宿费”。
工作流程如下:
一、6月18日--9月10日,工作时间内,研究生可办理退寝手续。南岭、新民、和平、朝阳均可在本校区学生事务工作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9月11日-16日学校将对延期毕业未办理退寝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上报财务扣取费用。
具体事宜请联系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王祎85168287。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